嵊泗县第三次渔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8-05-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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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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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第三次渔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统计局

2018年5月7日

为全面了解我国“三农”发展的变化情况,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依据,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渔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嵊泗县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约190人,登记了3475家渔农户、46个村级单位、7个乡级单位(其中乡镇7个)、888个渔农业经营单位。

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嵊泗县渔农普办组织了事后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嵊泗县渔农业普

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嵊泗县渔农普办、嵊泗县统计局现发布第三次渔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基本情况

嵊泗县第三次渔农业普查共调查了7个乡镇,其中乡3个,镇4个;46个村级单位,其中38个村民委员会,8个涉渔农居委会;50个自然村。

渔农业经营主体、渔农业机械和设施

一、渔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016年末,全县渔农业经营户3475户,其中规模渔农业经营户322户。渔农业经营单位888个。

2016年末,全县共有12258个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渔农民合作社总数64个,其中,渔农业普查登记的以渔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渔农民合作社53个。

1 渔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单位:户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业经营户

3475

975

202

825

160

405

862

46

#规模渔农业经营

322

6

32

39

8

28

208

1

渔农业经营单位

888

178

232

76

46

152

152

52

渔农业合作社

53

14

9

10

1

18

1

   : 渔农民合作社指以渔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渔农民合作社。

二、渔农业机械

2016年末,全县拖拉机2台,耕整机9台,旋耕机61台,排灌动力机械1台,近海渔用机动船2263艘。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耕地面积[1   0.4万亩,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4.7万亩。(注[1]:耕地面积使用自然资源部数据)

四、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全县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3个。

2016年末,全县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种植面积65.9亩;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1.5%,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98.5%。

   五、设施渔农业

2016年末,全县温室占地面积1亩,大棚占地面积94.8亩。2016年末,规模渔农业经营户与渔农业经营单位渔业养殖用房面积0.6万平方米。

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第三次渔农业普查对全县7个乡镇和46个村(含8个涉渔农居委会,下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

一、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码头的乡镇占100%。

2016年末,全县100%的村通公路;进村主要道路,水泥路面占93.5%,柏油路面占6.5%;村内主要道路,水泥路面占100%,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占比97.8%;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全部在5公里内,占比100%。

2   村交通设施

                                                        单位:个

      

合计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村数

46

16

7

5

4

5

7

2

通公路的村

46

16

7

5

4

5

7

2

进村主要道路路面类型分









水泥路面

43

13

7

5

4

5

7

2

柏油路面

3

3

按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类型分









水泥路面

46

16

7

5

4

5

7

2

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

45

16

7

5

4

4

7

2

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或居民定居地点距离









5公里以内

46

16

7

5

4

5

7

2

6-10公里

11-20公里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全县100%的村通电, 100%的村通电话, 97.8%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 95.7%的村通宽带互联网。

表3

                                                          单位:个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村(居委)数

46

16

7

5

4

5

7

2

通电

46

16

7

5

4

5

7

2

通电话

46

16

7

5

4

5

7

2

安装了有线电视

45

16

7

5

4

4

7

2

通宽带互联网

44

15

7

5

4

4

7

2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100%的乡镇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乡镇生活垃圾有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

2016年末,全县97.8%的村生活垃圾实施集中或部分集

中处理,95.7%的村生活污水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95.7%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4  乡镇、村卫生处理设施

                                                         单位:个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村数

46

16

7

5

4

5

7

2

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

45

16

7

5

4

4

7

2

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

44

15

7

5

4

4

7

2

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44

15

7

5

4

4

7

2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85.7%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71.4%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28.6%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00%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2016年末全县21.7%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7.4%的村有小学,34.8%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100%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47.8%的村有渔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5乡镇、村文化教育设施

                                                    单位:个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一、乡镇个数

7

1

1

1

1

1

1

1

有幼儿园、托儿所

6

1

1

1

1

1

1

有小学

5

1

1

1

1

1

有图书馆、文化站

7

1

1

1

1

1

1

1

有剧场、影剧院

2

1

1

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7

1

1

1

1

1

1

1

二、村数

46

16

7

5

4

5

7

2

有幼儿园、托儿所

10

5

1

2

1

1

有图书馆、文化站

16

5

1

1

3

1

3

2

有体育健身场所

46

16

7

5

4

5

7

2

有渔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22

5

2

4

3

1

5

2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 85.7%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本部分数据为辖区在地统计,不代表其服务范围)

2016年末,全县34.8%的村有卫生室等医疗机构,26.1%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6乡镇、村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单位:个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一、乡镇个数

7

1

1

1

1

1

1

1

有医疗卫生机构

7

1

1

1

1

1

1

1

有社会福利收养

7

1

1

1

1

1

1

1

有本级政府创办

6

1

1

1

1

1

1

二、村数

46

16

7

5

4

5

7

2

有卫生室等医疗

16

7

1

1

1

1

4

1

有执业(助理)医师

12

5

1

1

1

3

1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14.3%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14..3%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2016年末,全县30.4%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0%的村有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户,56.5%的村有拥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7 乡镇、村市场

                                         单位:个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一、乡镇个数

7

1

1

1

1

1

1

1

有商品交易市场

7

1

1

1

1

1

1

1

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

1

1

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1

1

二、村数

46

16

7

5

4

5

7

2

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的村

14

4

1

2

3

1

3

有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户的村

23

3

6

1

4

3

5

1

有拥有营业执照的餐馆的村

26

9

3

2

3

3

5

1

渔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渔农业普查对全县3475户渔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

一、住房

2016年末,99.9%的渔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3136户,占90.2%;拥有2处住房的322户,占9.3%;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3户,占0.4%;拥有商品房的394户,占11.3%。

渔农户普查时居住住房结构主要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2953户,占85.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439户,占12.6%;砖(石)木结构的75户,占2.2%;其他结构的8户,占0.2%。

8  住房数量与结构

                                                       单位:户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户数

3475

975

202

825

160

405

862

46

一、按拥有住房数量划分









拥有1处住房

3136

906

184

760

151

342

751

42

拥有2处住房

322

61

18

63

9

61

106

4

拥有3处及以上

13

5

2

2

4

没有住房

4

3

1

二、按现居住住房结构划分









钢筋混凝土

439

161

30

91

20

11

123

3

砖混

2953

759

171

732

137

387

729

38

砖(石)木

75

48

1

2

3

7

9

5

竹草土坯

其他

8

7

1

三、拥有商品房户数

394

79

31

108

13

50

107

6

拥有商品房户占比(%

11.3

8.1

15.3

13.1

8.1

12.3

12.4

13.0

二、饮用水

3208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92.3%;93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7%;13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0.4%;159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4.6%。

9  按饮用水来源划分的住户

                                     单位:户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户数

3475

975

202

825

160

405

862

46

经过净化处理的自然水

3208

929

172

664

160

393

844

46

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93

33

30

2

10

18

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13

11

2

收集雨水

2

2

桶装水

159

159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991户,占86.1%;使用卫生旱厕的10户,占0.3%;无厕所的474户,占13.6%。

10  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

                                          单位:户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户数

3475

975

202

825

160

405

862

46

水冲式卫生厕所

2991

783

151

772

124

344

788

29

卫生旱厕

10

8

2

无厕所

474

184

51

53

36

61

74

15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3.0辆,摩托车、电瓶车43.3辆,淋浴热水器87.6台,空调97.3台,电冰箱127.5台,彩色电视机159.3台,电脑35.3台,手机206.5部,用过互联网购物32.9户。

11  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单位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小汽车

/百户

3.0

5.3

0.5

1.8

4.4

2.5

2.3

摩托车、电瓶车

/百户

43.3

75.5

20.8

54.5

31.3

12.1

20.5

2.2

淋浴热水

/百户

87.6

78.2

75.07

98.2

62.5

74.3

104.2

43.5

空调

/百户

97.3

87.5

64.3

141.5

54.4

54.6

106.4

15.2

电冰箱

/百户

127.5

139.7

121.3

104.7

128.1

123.0

139.8

115.2

彩色电视

/百户

159.3

158.7

126.2

183.8

123.1

132.8

166.2

106.5

按接收方式分的户#有线电视接收

%

98.8

99.1

99.0

100.0

96.9

93.5

100.0

95.6

电脑

/百户

35.3

31.0

35.6

39.6

34.4

32.6

39.1

2.2

手机

/百户

206.5

204.5

211.9

200.6

178.1

214.1

216.9

167.4

用过互联网购物

/百户

32.9

27.6

41.1

35.3

20.6

31.6

38.5

15.2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渔农户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3463户,占99.7%;主要使用电的3059户,占88.0%;主要使用柴草的11户,占0.3%。

12  主要生活能源

                                                单位:户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户数

3475

975

202

825

160

405

862

46

柴草

11

6

2

3

煤气、天然气

3463

972

196

825

160

402

862

46

3059

861

141

723

97

388

849

太阳能

4

3

1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第三次渔农业普查对全县12258人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末,全县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2258人,其中女性2249人,占18.3%。

在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043人,占8.5%,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6528人,占53.3%,年龄55岁及以上的4687人,占38.2%。

在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5735人,占46.8%,初中文化程度的5629人,占45.9%。

在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从事种植业的2707人,占22.1%,从事渔业的9369人,占76.4%。

13   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2558

2572

1844

1604

714

2418

2709

397

一、按性别分









男性

10009

1915

1738

1004

610

2083

2279

380

女性

2249

657

106

600

104

335

430

17

二、按年龄段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1043

112

205

53

17

248

396

12

年龄36-54

6528

1215

1209

660

427

1348

1437

232

年龄55岁及以上

4687

1245

430

981

270

822

876

153

三、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606

197

19

170

19

74

127

10

小学

5735

1166

680

932

336

1260

1170

191

初中

5629

1094

1093

490

346

1045

1365

196

高中或中专

279

121

49

12

13

38

46

大专及以上

9

4

3

1

1

四、按主要从事渔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2707

980

53

831

155

464

193

31

林业

35

19

2

5

7

2

畜牧业

102

28

11

31

6

19

1

6

渔业

9369

1518

1776

742

553

1930

2492

358

农林牧渔服务业

45

27

2

16

二、规模渔农业经营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末,规模渔农业经营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387人,其中女性118人,占8.5%。

在规模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71人,占12.3%,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911人,占65.7%,年龄55岁及以上的305人,占22.0%。

在规模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610人,占44.0%,初中文化程度的734人,占52.9%。

在规模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从事种植业的12人,占9.8%,从事渔业的1360人,占98.1%。

14  规模渔农业经营户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387

41

174

320

86

278

484

4

一、按性别分









男性

1269

26

157

318

85

266

415

2

女性

118

15

17

2

1

12

69

2

二、按年龄段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171

22

23

3

52

71

年龄36-54

911

17

110

235

65

158

322

4

年龄55岁及以上

305

24

42

62

18

68

91

三、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25

8

3

3

11

小学

610

20

66

128

35

112

245

4

初中

734

12

105

184

49

160

224

高中或中专

17

3

5

2

3

4

大专及以上

1

1

四、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12

3

2

2

1

4

林业

畜牧业

15

9

2

4

渔业

1360

38

165

316

84

273

480

4

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末,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6844人,其中女性97人,占1.4%。

在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796人,占11.6%,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4732人,占69.2%,年龄55岁及以上的1316人,占19.2%。

在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2600人,占38.0%,初中文化程度的4025人,占58.8%。

在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从事种植业的9人,占0.1%,从事渔业的6742人,占98.5%。

15  渔农业经营单位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6844

1274

1449

285

438

1634

1415

249

一、按性别分 









男性

6747

1243

1412

285

425

1625

1408

349

女性

97

31

37

13

9

7

二、按年龄段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796

98

178

17

11

198

291

12

年龄36-54

4732

923

1003

216

332

1145

891

222

年龄55岁及以上

1316

253

268

52

95

300

233

115

三、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29

3

11

9

6

小学

2600

428

471

159

166

754

463

159

初中

4025

760

926

124

266

843

916

190

高中或中专

186

82

39

2

6

27

30

大专及以上

4

1

2

1

四、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9

9


全县

菜园

嵊山

洋山

五龙

黄龙

枸杞

花鸟

林业

33

17

2

5

7

2

畜牧业

15

10

5

渔业

6742

1211

1445

285

433

1629

1392

347

农林牧渔服务业

45

27

2

16

注:

1.乡镇:指行政建制是乡、镇,包括重点镇、非重点镇和乡。不包括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等管理机构。

2.村:指村民委员会和涉渔农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3.自然村:指在渔农村地域内由居民自然聚居而形成的村落,自然村一般都应该有自己的名称。

4.渔农业经营户: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经营户。

5.规模渔农业经营户:规模渔农业经营户指具有较大渔农业经营规模,以商品化经营为主的渔农业经营户。规模化标准为:

种植业: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渔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

林业:经营林地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

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

农林牧渔服务业: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

其他: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渔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渔农业经营户,如各类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大户等。

6.渔农业经营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渔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法人单位和未注册单位,以及不以渔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法人单位或未注册单位中的渔农业产业活动单位。既包括主营渔农业的农场、林场、养殖场、农林牧渔场、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具有实际渔农业经营活动的渔农民合作社;也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基金会等单位附属的渔农业产业活动单位。

7.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渔农业经营户或渔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渔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8.渔农民合作社:指有合作社的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合作社性质、设立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要求,有渔农业生产经营或农林牧渔服务,名称为渔农民合作社的渔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包括已在工商部门登记,以及虽未登记但符合上述要求的渔农民合作社,不包括以公司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渔农村信用社等。也不包括从事渔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渔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非渔农行业的渔农民合作社。

9.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瓦)以上的拖拉机,包括小四轮与手扶式。

10.耕整机:指自带发动机驱动,主要从事水田、旱田耕整作业的机械,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

11.旋耕机:指与拖拉机配套完成耕、耙作业的耕耘机械。

12.播种机:包括条播机、穴播机、异型种子播种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撒播机、免耕播种机等。

13.水稻插秧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用于水稻插秧的机械。

14.联合收获机: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包括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

15.机动脱粒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作物脱粒的作业机械。

16.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指普查年度内,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实际用于经营的林地面积。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不包括生态林防护林。

17.可正常灌溉耕地面积:指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灌溉工程设施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较平整,一般气候条件下当年可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18.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实际使用面积,指沿墙内侧的围绕面积;二是墙体面积,指设施的墙体等其他支撑体自身的占地面积;三是采光占用面积,指设施距遮光物体(其他设施、房屋等)的必要距离所占的面积。大棚不包括中小棚。

19.有码头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在沿海、江、河、湖、水库等岸边建造的供船只停靠,主要用于货物或旅客运输的构筑物。不包括公园内的水域仅供游船停靠的码头。

20.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符合中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21.通公共交通的村:指有公共交通汽车通过,并设有公交汽车站的村。

22.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由村集体或其他单位统一组织安装了路灯。道路两旁由住户零星安装在门前的灯不包括在内。

23.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为网上购物等新型商品交易模式服务的配送站点,不包括代收代寄快递的小卖部、便利店和无人值守的各类配送柜。

24.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通过城乡自来水管道网饮用自来水住户的乡镇。

25.实施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垃圾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但是对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处理。

26.实施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污水处理

设施,但是对污水实行统一集中收集由其他单位处理。

27.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的村:指本村地域内基本消灭了露天粪缸、粪坑、旱厕、简易厕所,大多数或全部居民使用带有化粪池、沼气池或三隔池厕所,部分居民使用公共厕所或其他村里指定的定点场所作为倾倒粪便的场所。

28.有幼儿园、托儿所的乡镇(村):指乡镇(村)辖区内有幼儿园、托儿所,包括学前班,以及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却有一定规模(儿童数超过10人)的个人办幼儿园、托儿所。

29.有小学的乡镇(村):指乡镇(村)辖区内有经过县及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以招收适龄儿童为主实施小学教学计划的学校。

30.有图书馆、文化站的乡镇(村):指在乡镇(村)辖区内有经过文化管理部门批准,并对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和文化站,不包括单位内部的图书室。

31.有剧场、影剧院的乡镇:指乡镇辖区内有独立核算的专用剧场和属文化部门主管的能演出戏剧的影剧院、兼映电影的剧场,以及附属在剧院、团公开营业的非独立核算的剧场、排演场。

32.有体育场馆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体育场和体育馆。体育场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体育馆指有固定看台,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训练比赛活动用的室内运动场地。包括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对外开放的各类体育场馆,但不包括体育健身广场。

33.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供居民休闲游玩的地方。

34.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由村集体、个人或其他机构举办的主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的、有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的体育活动站、馆、场所等。

35.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36.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提供食宿、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伤残革命军人休养院、复退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老年收养性机构(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收养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乡镇。

37.有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经县及以上医疗主管部门许可,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创办的卫生室(所、站)。卫生室(所、站)需要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医疗卫生活动。不包括专业的牙医室,以及主要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38.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村:指有营业执照,在本村地域内从事旅游接待、餐饮和住宿等服务的居民户。包括提供茶馆、酒馆、乡村旅店、渔农家乐等活动的居民户。

39.有商品交易市场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经有关部门和组织批准设立,有固定场所、设施,有经营管理部门和监管人员,若干市场经营者入内,常年或实际开业三个月以上,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等现货商品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交易场所,包括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的乡镇。

40.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41.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指通过自来水厂或集中净化设施进行净化和消毒、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的水。

4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43.水冲式卫生厕所(冲入下水道、化粪池和厕坑):指有上下水系统,或厕间有备水桶(瓢冲),坐便或蹲便器有水封或无水封的厕所,且粪便及污水冲入到下水道、化粪池和厕坑,无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4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