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嵊洋201901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03 月 0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电话:5081176,50815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 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乐元根 应松菊 | 划拨(部分出让)/自建房 | 嵊泗县洋山镇梅洋路40号 | 330922102003GB00011F00010001 | 203.7/192.62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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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