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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嵊洋20190121

发布时间:2019-02-15 11:19

信息来源: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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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03 月 0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电话:5081176,508152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

宗海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乐元根

应松菊

 

划拨(部分出让)/自建房

嵊泗县洋山镇梅洋路40号

330922102003GB00011F00010001

203.7/192.6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