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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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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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的议案
案号: 36
议案领衔人: 刘胜国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的议案
内容摘要:

老有所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七有”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于受外岛海上交通、医疗教育、公益设施等客观条件制约,加之渔村产业结构单一,就业空间狭窄、创业增收困难,以及渔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致使大多中青年家庭为了养家糊口,更为了给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培养环境,不得不背井离乡,抛下年迈父母,往县城或县外城市发展,导致外岛人口逐年下降,老年人居住比例递增。

以黄龙乡为例,2019年年底全乡户籍人口8648人,实际居住人口不到4000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2523人,占总户籍人口的29.17%(同比去年年底增加2%),82周岁以上老年人303人,占总户籍人口的3.49%。经调查,这部分老年人从16岁起至60岁,一直从事生产劳动,并缴纳国家的各种税费(2003年取消渔业税),且这些老人没机会和能力购买养老保险,享受社保政策,目前生活经济来源仅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原集体捕捞渔民社龄补贴及子女们少量的赡养费,加起来俩老生活费也只有600多元。即使他们有能力在县城居住,住房也难以解决。有些子女虽在县城安家落户,但他们大多数是举债购房,面积较小,有些还是租房居住,所以只能在缺乏子女关爱,物质条件短缺的渔村环境下保障日常生活消费,过着孤单枯燥的生活。其实最担心的还是老年人一旦身患疾病,没有亲人在身边,得不到及时的送医治疗,导致病情加剧,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

为此,我们要求政府为渔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来完善渔村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更好地为渔村老年人养老提供一个好的平台,使我们渔村老年人能与城里人一样安度晚年,享受美好生活。在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

(一)完善制度体系,尽快撬动养老市场。一是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海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建立符合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动养老服务由事业向产业发展转变。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民办托老所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建设的格局。三是建立养老产业项目建设联审联批机制,简化养老项目建设办理流程,实现养老产业项目快办、特办,提高民众投资养老产业信心。

(二)强化政府主导,有效解决养老难题。一是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规划公建养老机构建设,力争每个乡镇全覆盖,规范机构建设标准,彻底扭转养老机构“低、小、散”的局面。二是引导有条件的村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行集中居住式居家养老,让渔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离家不离亲,在家养老。三是着力在服务管理和专业培训等领域培养一批专业社会组织和服务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各类养老、助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深化改革探索,全面推动服务升级。一是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县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区建设,引导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闲置床位转为养老护理床位,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合作。二是加强养老和社保的相互衔接,探索对于需要护理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参照住院给予一定比例的床位报销制度,减轻老人家庭负担。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养老服务终端设备,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项目。四是建立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伤害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黄龙乡
类别标记: A
复函:

刘胜国等 11 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之中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的议案”,经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审核后,已将该议案作为大会建议转交民政局给予办理答复。我局在看了你们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幸福黄龙”升级版所提出的建议后非常重视。为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经局党组讨论后,由分管社会福利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此建议的办理与答复工作。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尽快撬动养老市场建议的答复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 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文件精神,围绕理念升级、设施建设升级、服务品质升级三大 主 线 , 加 快 编 制 嵊 泗 县 养 老 服 务 事 业 发 展 规 划(2021-2025),以规划为引领,明确“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整体思路,加快制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资金投入使用机制,完善各类支持和优惠政策,确保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得到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参与和市场化运作试点,充分考虑养老需求的不同层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和管理现有乡镇、村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照料服务中心,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挖掘内力,制定全县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

托管理试点方案,大力扶持和培育本地化专业养老服务管理队伍,应对养老市场人才队伍紧缺而无法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的囧状。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养老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协商协办的优势作用,定期讨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对养老产业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特殊事项建立“一事一议”机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理流程,为养老投资产业项目护航。

      二、强化政府主导,有效解决养老难题建议的答复

      目前为止,我县已实现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如何规范管理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扭转“低、小、散”现状,满足全县老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我们要努力的方向。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的意见》(浙民养〔2019〕124 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优化岛屿“一中两翼”养老发展规划的思路,在 2019 年制定了嵊泗县乡镇敬老院(托老所)改造提升(2019-2021 年)三年行动计划,以聚焦合理布局,整合优化岛域养老发展规划为出发,按现有存在的机构和功能定位,撤并床位过少,规模过小,安全标准过低的敬老院,关停 28 项《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不达标机构。改造提升后要设置基础型康复室,配备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能力评价及训练设施设备等;要有经过康复器械使用培训的护理员,指导老人开展康复训练,提高敬老院基本康复能力。从 2018 年起,我县在省市的要求下,推进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将日间照料、全托服务、助餐服务等功能形成全乡覆盖,解决全乡居家老人的养老需求,2019 年黄龙乡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批准实施,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二期装修项目工程将在 7 月份进行,计划年底完成,该项目完成后将改善黄龙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简陋、服务质量无法保障的基本问题,切实满足渔村老人享受离家不离亲的社区和居家养老需求。积极制定 2020 年技能培训计划,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县老人照护能力培训,着力培养一支在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照护人员专业队伍,提升我县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深化改革探索,全面推动服务升级建议的答复

      一是积极推进青沙海阳养老院养护院的建设,利用企业的资源解决我县“养、护、医、康”的融合热点问题,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作,完善乡镇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卫生签约服务,开展定期性卫生诊疗与健康指导,推进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指导服务,用信息化手段缓解养老服务中医疗服务人员资源紧张的难题。二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多部门积极探索研究长护险实施办法,将长期护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建立公平可持续的长护险保障体系,解决失能失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和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化养设施建设,提高智慧产品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多部门数据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实现养老服务质量实时监管和提供居家照料实时服务。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0]40 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舟政发[2018]38 号)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困难老人和 80 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投保和理赔协助工作,做好资金年度预算与使用管理,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社会养老工作相关问题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嵊泗县民政局

2020 年 6 月 18 日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139****1390)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