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行驶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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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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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行驶的议案
案号: 67
议案领衔人: 傅国海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行驶的议案
内容摘要:

随着城乡道路建设飞速发展,实用、环保的电动车,由于价格实惠、行驶方便、不用加油等优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捧,嵊泗的电动车保有量也呈直线上升态势。但是在电动车的安全驾驶问题上,我们的驾驶员们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边开边接单、打听电话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驾驶员交通意识淡薄、驾驶技术不高。一些电动车在没有交警执勤的十字路口,无视红绿灯的管制,照样穿行;遇到堵车,电动车照样窜来窜去,到处穿行。

二是电动车速度较快,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国家标委会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例》规定了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车为不合格产品。有些经销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对电动车控制器进行了改装,甚至出现了油、电双动力车,而相关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或处罚。

三是对电动车违章行驶,缺乏必要的惩处。电动车在道路上违章行驶、不戴头盔、超载等现象,部分执勤的交警发现后多以劝告为主,缺少必要的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处罚力度不足。

为强化电动车安全行驶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道路交通的良好形象,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遵守交规意识。建议交管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平台针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以及酿成的严重后果等内容进行文明行为的宣传,倡议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骑车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也可以通过学校“小手拉大手”的教育形式,加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出台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将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要求电动车跟其他机动车一样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上路电动车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审核、检查;电动车驾驶员必须在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要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才能上路行驶。

3.加大整治力度,查处电动车的违章行为。相关部门应对电动车闯红灯、占道行驶、抢道等违章行为加重惩处力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车违章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改变过于保护弱势方的态度,电动车主对事故发生确实存在责任的,应当依法作出事故认定,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还要充分发挥电子监测设备的功能,对监测到电动车超速、违章等情况一律进行查处。

 

主办单位: 县公安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傅国海等 10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安全行驶的议案》已收悉。经我局交警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电动车凭借绿色环保、轻便好用、成本低廉等优势得到越来越多岛城市民的青睐,经初步统计,我县目前的电动车保有量在 2 万辆左右,其中本岛电动车约在 1.3 万辆,占总量的 65%。但同样无法回避的现实是,电动车在给广大岛城市民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因其无须考证、驾驶门槛低的特点,使电动车交通违法多、事故多、隐患多、管理难等新问题日益凸显。

      一、目前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

      根据浙江省出台的对在用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登记和路面管理进行了规定,将所有超标车辆进行备案登记,对符合新国标的进行注册登记。我县根据上级要求从全盘考虑,从 2017 年起就启动了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并在 2019 年基本完成了对我县超标电动车的备案登记工作。另外,因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并实施,一些符合规范的交通替代举措也开始自发出现。一方面是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进入井喷期,大多数驾驶人都是以购买能正常上牌的国标电动车为主,老旧的超标电动车实行逐步淘汰。至5 月 18 日,我县共上牌登记国标电动车 1144 辆,国标电动车保有量呈逐步上升趋势。另一方面是摩托车开始部分替代超标电动车,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开始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保有量上升。

      二、我县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情况。

      电动自行车违法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我局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严管态势,结合“一创一治”等系列行动将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乱象”之一全面开展打击整治,不断加大对

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电动车交通违法查处总量分别为 6113 起、4863 起、5841 起,分别占到当年交通违法查处总量的 40%、30%和 30%。2019 年以来更是全面深化电动车整治工作,切实加大了电动车载人、逆向驾驶的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 3人以上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现场扣车,并将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作为常态严管工作。

      针对电动车交通管理及交通违法状况,历届人大代表也多次呼吁要重视电动车管理问题,加强电动车的常态监管。而作为道路交通秩序主管部门,我局交警部门也是借助电动车新国标实施的东风,将电动车管理工作视为交管重点工作,一直坚持不懈的予以真抓严管,今年来也扎扎实实做了一线工作。

      一、 坚持宣传引领,提升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电动车驾驶人的宣传安全教育,定期送法进社区、学校、工地开展对老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教育,大声势推进电动车“亮灯工程”和“头盔革命”,切实加大电动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开灯亮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加大电动车交通安全宣教点的设置,组织文明单位、客运企业、中小学校、社区常态化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化宣传教育,我县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 坚持行业治理,提升行业驾驶人的文明意识。今年,我局交警部门根据全市五大会战工作要求,重点突出对外卖等行业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组织开展为期全年的外卖行业交通整顿行动,制定城区外卖服务业规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步开展开展全县外卖行业人员、车辆排查摸底、外卖驾驶人集中宣传教育、外卖行业电动车专项整顿等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实施外卖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实行交通违法积分制管理,全面提升外卖行业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及交通守法意识。

      三、 坚持常态严管,规范电动车驾驶人交通文明行为 。根据电动车治理工作要求及争创全国文明县城需要,我局交警部门落实常态化严管勤务,集中力量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将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规范驾驶作为重点整治内容,进一步加大电动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外,将电动车管理全面向海岛乡镇延伸,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兼职宣传员、警保合作劝导站等社会力量,协作交警做好海岛地区电动车的管理,提升全县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诚然,正如傅国海等代表所言,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还需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对电动车进行深度治理。现在随着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电动车在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方面也全面正规化,但对电动车管理的治本之举还需纳入法律法规。可喜的是,2020 年5 月 15 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在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法规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诸多问题,使电动车的管理也将趋于科学、规范。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王历历,联系电话:0580-***8675)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