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公告 编号:嵊2020第 45号
因下列房地产已收回,现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证书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方式:5081176,5081529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45 | 嵊集用(2007)第156号、 嵊集用(2007)第154号、 嵊集用(2007)第100-046号、 嵊房权证菜字第4180250号 | 沈阿满、郑飞、裴养存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30922100201JC00627F00010001/ 330922100201JC00627F00010002 | 嵊泗县菜园镇高场湾村教场新路24号 | |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