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0)嵊山第01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施小忠、桑秀清
不动产坐落:嵊泗县嵊山镇水坑弄40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65.0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嵊山镇小坑北弄3号
联系方式:5081176,5021082
公示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登记专用章)
2020 年 8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