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洪志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09:0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嵊政干〔2020〕8号

县政府决定:

洪志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县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姚旭东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贺幼鹏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其军同志兼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二喜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洪光裕同志兼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金飞珍同志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余文斌同志任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剑峰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人防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邬伦波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平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