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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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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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奇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嵊委审办报〔2021〕4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国资办重大事项议事不规范。

2.县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3.信息费发放缺乏有效依据。

(二)罗奇辉同志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其他问题

1.国资委往来款长期挂账。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287.21万元未上缴国库。

3.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4.县会计核算中心83.75万元利息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其他说明事项

编制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建议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县国资办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防范内部管控风险。县财政局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确保单位经济活动规范运行。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县财政局应加强对下属县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收坐支问题。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县国资办重大事项议事不规范。按照县国资委授权,县国资办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将涉及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的任免等事项,以及涉及控股以上国有企业大额资金拆借(3000万元以上)等重大事项,纳入嵊泗县财政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中。

2.县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下一步严格按照《嵊泗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县纪委相关规定执行,执行“两票两单一函”的接待费报销制度,和“一次接待活动一结算”的结算制度,努力做到一公函一接待一结账。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根据《嵊泗县财政局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把关接待时间、场所、费用和结算时间等内容,从严从简,从紧控制,严格审批程序。

3.信息费发放缺乏有效依据。根据要求,待全县信息宣传稿费相关办法出台后,再根据办法规定研究发放。在县级相关办法出台前,我局停止发放信息宣传稿酬。

(二)针对罗奇辉同志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其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国资委往来款长期挂账。对于2020年底国资委账面上的4笔长期挂账未处理的往来款进行清理,其中浙江洋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增值款1267.44万元和利息收入4598.38万元已于2021年7月7日上缴嵊泗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金平保障房经费107.90万元挂账已结转;旅投公司借款利息共挂账638.52万元,截至2021年9月8日已收回。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287.21万元未上缴国库。北鼎星石料拍卖4287.21万元余款,已于2021年8月25日上缴嵊泗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3.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深入分析原因,一方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绩效性,对部门的专项支出,加强事前论证和规划工作,对于连续年度执行率较低的专项进行进一步的预算压减,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对于支出进度较缓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加快项目的顺利推进,从而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4.县会计核算中心83.75万元利息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根据审计决定,已要求县会计核算中心将利息收入三年结余资金35.60万元上缴国库,县会计核算中心已于2021年7月2日将该35.60万元上缴国库。同时加强对县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县会计核算中心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所有利息收入按照《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关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原因,我局行政编制数由改革前的85名(72名专项编制,13名地方编制)缩减为(21名专项编制,1名地方编制),超编情况由原来的零超编变为现有的超编34人,根据目前的人员退休制度评估,预计需到2031年才能完成超编人员的全部消化。上述情况在客观上堵塞了我局招录新人的渠道,使得很多岗位出现青黄不接的问题,因此存在部分人员混岗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我局通过“青蓝帮带”等青年干部培养载体,着力加快青年骨干力量的锻炼,并逐步调整人员岗位,虽然短期内仍无法完全做到零混岗,但随着超编情况日益缓解,和青年干部逐渐成长,该现象可逐步解决。

特此公告。


嵊泗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嵊财办[202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