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14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洋山镇殡仪馆改造工程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沿港公路 |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 拟投资70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对洋山镇殡仪馆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新建设备用房一幢,淘汰原火化设备并更新为智能高档平板火化机,配套建设火化机除尘净化设备和其余辅助工程。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经不低于12m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粪池预处理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洋山镇污水处理厂;减振降噪、加强管理、车辆限速禁鸣;废布袋、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委托浙江佳宁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至嵊泗县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站;飞灰满足GB16889要求由上海浦养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填埋处置;脱硫渣、焚烧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监察大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