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公告 编号:嵊2021第 38 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方式:5081176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38 | 嵊集建(1992)字第0504096号 | 会城村水产冷冻厂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330922200203JB00001W00000000 | 五龙乡会城村 | |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