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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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55号)文件精神,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拨嵊泗400万元,拟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资金分配(万)

1

菜园镇人民政府

恢复渔农业生产所需物资购置补助

306

2

嵊山镇人民政府

25

3

黄龙乡人民政府

2

4

枸杞乡人民政府

9

5

花鸟乡人民政府

8

6

海盛公司

马关渔业园区育苗场养殖场设施维修工程

50

合计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