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民政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7 15:43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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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嵊泗县共有低保对象414户516人,低保边缘对象101户202人,特困供养对象124户132人,临时救助113人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达到8717人次。发放低保资金538.24万元,发放低保边缘资金66.5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金132.2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5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93.67万元。

2020年以来,嵊泗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扎实推进全县社会救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社会救助对象进退机制。根据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部署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于4月29日召开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和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了2020 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工作重点。

二、全力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提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一是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依托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做到“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应保尽保”。二是严格执行社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三级办理流程制度。三是我县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并做好提标工作和资金发放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对象救助工作,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一是下发《嵊泗县民政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嵊泗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嵊民政[2020]16号),深入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排查和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方式,全面签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和分散供养委托照料服务监管和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估制度。二是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标准。2020年我县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780元,按每人每月1315元的标准直接打入供养机构或个人账户内,同时进一步明确照料护理标准和丧葬补助标准。

四、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优惠政策和困难群众关爱制度,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一是全面落实困难对象享受优惠政策制度,通过走村入户全面了解困难群众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未享受的困难对象帮助其对接相关部门,确保水、电,有线电视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困难对象关爱探访制度,以定期上门走访、党员及志愿者结对帮扶、亲属邻里互帮互助形式,采取普遍走访和重点关注相结合的办法,对困难群众加强关爱和提供帮助。三是做好困难对象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和临时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