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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771925626C/2021-28093

  • 主题分类:

    安全

  •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5

  • 文号:

    嵊党政办发〔2021〕8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7:0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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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专委办: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嵊委办发〔2021〕18号)精神,按照《舟山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县安委办制定了《嵊泗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嵊泗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工作目标

(一)普查目的

为健全我县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我县安全生产风险底数,科学评估各行业领域、区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状况,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级安全生产风险普查标准规范,利用便捷高效的风险普查数字化实用工具,整合多方力量,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分类分级开展核验,根据我县实际,重点摸清8个重点领域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与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对接,综合运用领域或区域风险“四色图”、动态风险研判提示等功能,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应普尽普”“常普常新”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绩效,打造县域安全生产整体智治样板。

二、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

1. 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普查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辅助渔船等;

2. 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普查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两客一危”企业等重点路段;

3. 消防领域重点普查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小微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重点单位(场所)、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

4.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普查危险化学品带储存(仓储)经营等企业;

5. 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普查房屋建筑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在建工程;

6. 工矿领域重点普查矿山、船舶修造、涉氨制冷等行业企业及有限空间作业、喷涂作业等重点场所;

7. 旅游领域重点普查旅游景区、旅游新业态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等;

8. 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普查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市隧道、城市内涝等。

(二)普查内容

通过综合分析8个重点领域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确定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类型三个部分,结合本地存在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视情拓展风险普查对象,延伸风险普查内容,力争做到安全风险“应普尽普”。

三、组织和实施

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领导、各重点领域专业委员会分工协作、乡镇政府属地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建立风险普查领导机构

县安委会成立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方顺红担任组长,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的统筹协调,编制全县普查工作方案,统一数字化普查工具,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库,指导督促各县级专委办、乡镇推动领域和区域普查工作,负责全县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绘制县级风险“四色图”。

(二)建立重点领域分工协作机制

风险普查工作总体按照“条块结合、分类实施”的方式推进。县级各专委办负责建立自身领域普查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领域风险普查标准规范,指导协调专委会组成部门开展本领域企业(单位)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管控措施等的纵向汇集和复核,绘制领域风险“四色图”,建立“常普常新”机制。其中,渔业船舶、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城市运行等6个重点领域以“条块结合、行业为主”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消防、工矿等2个领域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普查范围和普查内容由专委办,结合省、市要求并根据我县实情确定,具体普查对象的排摸和普查实施部门和乡镇负责;其他领域具体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由省、市确定后,普查实施由县安委办统筹、相关专委办具体负责,统一部署,成果共享。

(三)建立乡镇属地负责机制

乡镇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重点领域分管领导负责的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协同配合完成县专委办分配的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摸清并汇总上报本辖区普查对象基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组织企业(单位)参加风险普查填报培训,切实压实企业(单位)风险普查责任。

(四)建立各方共同参与机制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单位)风险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险普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指定掌握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人员按照普查要求接受培训、完成填报并配合核验。

第三方机构为风险普查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为县安委办提供技术支撑的机构,负责提出8个重点领域风险普查技术解决方案,开发风险普查企业填报端、政府监督端、机构核验端数字化工具,提供普查培训、数据分析、成果运用等技术支持;为乡镇和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普查培训、填报指导、数据核查、数据分析及成果运用等技术服务。

四、进度安排

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

建立风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形成配套标准规范,完善普查工具,申报专项资金,组织动员部署,县专委办要召开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普查业务培训会议,编制印发工作方案,县级层面5月20日完成工作部署。县专委办要按照省、市里统一要求,完成全县各领域(行业)工作部署和普查业务培训。

(二)集中普查阶段(2021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全面摸清领域和区域内企业底数,分级宣贯培训,集中开展风险普查和数据核验,建立县安全生产风险信息数据库,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结果,绘制区域和领域风险“四色图”,完善预警提示功能,赋能精准执法,提效安全监管。

(三)“常普常新”阶段(2021年7月起)

根据各领域行业特点和监管需求,分类确定风险更新频率,迭代完善风险清单,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初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压实普查责任

县安委会将强化普查工作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普查工作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任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目标导向,建立普查对象分类分级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诚信管理、监管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力度,将企业(单位)是否主动接受培训、是否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审核把关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诚信档案,正向激励主动如实申报风险的企业(单位),反向约束不认真组织风险排查的企业。对普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且故意瞒报漏报风险,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格质量把控

县安委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建立普查质量过程控制、督查抽查机制,根据后台数据比对分析,分类分级制定第三方核验、乡镇抽查、部门审查的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风险数据,乡镇和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多次填报,反复核验,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技术支撑

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单位和有关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的作用,乡镇要发挥业务骨干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微企业、高风险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在完成风险普查任务的同时,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落实经费保障

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财政要统筹安排,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嵊安办〔2021〕8号-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