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期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10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22万元下达于你单位,该项资金属于菜园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请用款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专款专用。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嵊财社[2021]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