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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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你单位2021年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28.97万元。

 望严格遵守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嵊泗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嵊财社[2021]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