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民政局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嵊泗县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10:08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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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2021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浙民养〔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海岛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和居家生活环境改善需求的实际,特制定《嵊泗县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嵊泗县民政局 嵊泗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9日

嵊泗县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环境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实施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实现“三老”人员(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和现有失能困难老年人全覆盖。改善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而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适老化改造遵循“安全、灵活、舒适、适用、经济”五大基本原则,并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和老年人的特点,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

(二)自愿选择。适老化改造必须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自愿申请改造,与改造施工单位签署有关的协议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属于全覆盖类家庭,老年人不愿意改造的,由老人或亲属签字证明即可(见附件1)。

(三)不触及其他。适老化改造不能影响老年人原先生活质量,不能占用公用部位,不能触及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

三、实施对象

(一)“三老”人员;

(二)困难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在优先保障失能困难老年人和“三老”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可适当考虑困难老年人中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四)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以上四类对象中持有残疾证且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以及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不列入改造实施对象。

四、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见附件9)。基础改造服务包 8 项内容,为必备功能。拓展改造服务包12 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产品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如选择拓展包中的智能检测跟进项目,必须对接舟山市智慧养老平台,没有家庭网络的需同时在改造费用中包含两年的网络流量费用。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加强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具器材适配。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排摸。各乡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排摸,确定拟实施对象名单。

(二)确定名单。县民政局向拟实施对象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见附件2)。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经乡镇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定改造实施对象并进行公示。

(三)评估设计。由县民政局委托的适老化改造家庭评估、方案设计和专业验收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或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的依据,改造资金应区分产品费用和改造安装费用,不得将改造安装费用充抵进入产品费。服务机构受县民政局委托对拟实施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并填写《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见附件4)、《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见附件5)。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和改造需求,完成适老化改造设计。老年人或家庭成员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见附件6)并确认签字后,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改造实施。县民政局采用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适老化改造机构(以下简称“改造机构”)。改造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广泛听取住户意见,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效果。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见附件7),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项目验收。县民政局要组织乡镇和服务机构要实地进行验收评估,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见附件8),经老年人家庭确认后,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依据。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

六、资金保障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最低为6000元,最高为8000元封顶(不包含适老化改造的评估、设计和项目验收资金),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任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养老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已被省政府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工作,把改造工作作为今年政府重要工程来抓。

(二)尽快筹划部署。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6 月底完成所有“三老”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7 月底完成 50% 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8月底 100% 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并录入信息。

(三)严格质量把关。各乡镇要在县民政的指导下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的监管,严把质量关,确保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过程中出现重复返工或非适老化工程等现象发生,确保改造工作能见成效。

联络人:陈桃君,联系电话:5085499,662116.

附件:1.放弃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承诺书

2.县(市、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

3.县(市、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

4.县(市、区)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5.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6.县(市、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

7.县(市、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

8.县(市、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9.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产品推荐清单

嵊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嵊民政39号(财政联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