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跃宏同志见义勇为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6月6日下午1时许,枸杞乡一名年逾花甲的老人因捡拾海螺不慎掉入海中,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枸杞乡倾宿民宿业主王跃宏听到呼救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海中将老人及时救援上岸,并利用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急救法等方式第一时间对老人进行急救,待老人脱离生命危险后,悄然离开现场。该同志用自己的义举展现了当代普通群众见义勇为、甘做无名英雄的高尚品质,让匡扶正义、助人为乐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精神,决定授予王跃宏同志见义勇为个人三等功称号。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