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01-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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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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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我县1家经营单位经营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之友超市嵊泗店经营的什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之友超市嵊泗店经营的什锦菜(购进日期:2021-10-09),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指标项说明: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超限量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月19日向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之友超市嵊泗店送达了编号为SP-R21212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什锦菜。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