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政干〔2022〕2号
县政府决定:
王丹俊同志任县社会主义学校校长(兼);
徐贤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防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军同志任县政府驻舟山新城联络处主任,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湘衡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迪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学研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顾晶锦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林琳同志的县社会主义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丹俊同志的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昆辉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牟月军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方龙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嵊政干〔20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