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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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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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统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嵊泗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的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不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和统计人员培训,配合职称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嵊泗县统计普查中心和局属嵊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
二、2022年嵊泗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嵊泗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12.59万元。
(二)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51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43万元,下降28.2%,主要是今年预算项目减少,2021年有人口普查专项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2.59万元,占100%。
(三)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51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43万元,下降28.2%,主要是今年预算项目减少,2021年有人口普查专项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7.95万元,占71.8%;公用经费支出41.43万元,占8.1%;项目支出103.21万元,占20.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2.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2.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9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43万元,下降28.2%,主要是今年预算项目减少,2021年有人口普查专项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2.5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的嵊泗县统计普查中心和嵊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5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的嵊泗县统计普查中心和嵊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机关日常维护、福利费开支、交通费支出,以及协力用工人员经费开支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6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以及统计业务调查工作开支所需的培训费、调查员补贴、差旅费等支出。
(六)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2万元,增长110.5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0.5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统计部门与兄弟县区业务交流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相关开支,且上级统计业务部门来嵊次数减少,上年公务接待支出有所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嵊泗县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嵊泗县统计普查中心和嵊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47万元,下降11.7%,主要是厉行节约工作的开展,机关日常开支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嵊泗县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嵊泗县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嵊泗县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21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统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统计部门在日常各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