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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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政干〔2022〕3号
县政府决定:
裴佳乐同志任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
刘岳标同志任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余文斌同志的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嵊政干〔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