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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90963010M/2022-2831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4-27

  • 文号:

    嵊政办发〔2022〕20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嵊泗县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09:3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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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嵊泗县宣贯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嵊泗县宣贯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保障数字化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开展公共数据相关情况调研

(一)调研《条例》的贯彻情况。采用书面调研和重点单位上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调研,充分了解各部门、各乡镇在公共数据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征求各部门、各乡镇的需求和意见建议,为我县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共数据管理水平,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可控等方面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收集《条例》优秀案例集。适时向各部门、各乡镇征集遴选一批优秀的公共数据应用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引导各部门、各乡镇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机制。(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部门、各乡镇)

二、开展《条例》培训宣传

结合“三服务”和“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全方位开展《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条例》的关注度、知晓度,学好用好《条例》。

(一)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条例》培训宣传。

1.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大数据条线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力军,需积极主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及公共数据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经验进行讨论交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体内容,提高我县公共数据建设管理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县内至少组织一场以上由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相关领导参加的集中培训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解读、专家教授讲座、座谈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对《条例》理解及执行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将《条例》列入普法学习计划。将《条例》列入县2022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学习宣讲,将《条例》纳入公务员普法学习考试和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范围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范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二)在社会大众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

1.广泛深入企业开展《条例》宣传。通过走访县内企业开展《条例》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在交流过程中了解企业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要点并解答相关问题。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有关宣传资料电子书等,帮助企业更好学习了解和掌握运用《条例》,为促进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研究。结合《条例》有关数据开放融合应用的要求,聚焦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难点与风险,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开展数据融合创新,赋能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通过应用创新大赛、补助奖励、合作开发等方式,鼓励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分析等活动。(责任单位 :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掌上嵊泗、嵊泗新闻、浙里办APP嵊泗频道专栏等官方宣传渠道,扩大《条例》知晓度。通过新媒体渠道,创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条例》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推动《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和细则在我县贯彻实施

(一)贯彻落实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贯彻实施省制定或修改完善的公共数据分级分类、授权运营、安全审查等配套制度和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安全防护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和细则在我县落地见效。重点围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以及公共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利用、安全等重要条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推出创新举措,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要素有效流动。(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部门、各乡镇)

(二)开展《条例》执法调研。加强对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标准实施、数据质量管控、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保障等情况以及相关制度政策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贯彻实施不到位的现象,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四、有关工作的要求

(一)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实施。各部门、各乡镇根据本方案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在4月、5月、6月集中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月活动,深入企业、基层开展《条例》宣讲。

(二)总结报送实施成效。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条例》实施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和案例,编写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县大数据局,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


嵊政办发〔2022〕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