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稳市场稳企业促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17:17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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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稳市场稳企业促消费若干措施》(意见征求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5月16日——5月25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55号,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80-5182820,联系邮箱1262268840@qq.com。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6日


稳市场稳企业促消费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稳定市场,提振消费,进一步释放本地消费潜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靶向发力拉动经济增长,积极开展各项稳市场、稳企业、促消费活动,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力争我县在2022年度实现社零增速达到7.5%、限上批零销售额增速达到5%、网零增速达到12%的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支持重点外贸企业发展。聚焦重点领域企业,支持有突贡献的外贸领军企业,对年度进出口额在全市排名前列的企业予以奖励,实体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油、气、矿等贸易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对列入省级出口名牌企业每新增一家给予20万奖励。对列入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商务展会,对参展及承办经费给予奖励。

(三)鼓励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支持进口创新示范区建设,对列入省级重点进口平台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对油气、矿砂等大宗商品年度进出口额在5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企业,每新增1亿元进口额给予3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鼓励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每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非制造业实体产业项目,每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对当年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企业(含电商企业),每家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专业市场或商业综合体,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六)鼓励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对零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4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含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营业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1500万及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开展一批省、市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建设,并实施专项奖励,每个镇奖励不高于10万元、每个村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要把稳企业促消费作为重要工作,加快出台研究提振各项举措,挖掘消费潜力,引导消费回流,促进消费市场复苏。进一步完善乡镇考核体系,建立限上社零、批零、住餐评价指标体系。

(二)加大财政扶持。积极推动建立商务促消费专项财政资金,推动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向消费提振工作倾斜,支持批零、住餐等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发放消费券等活动。统筹用好省、市级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向促消费工作倾斜。

(三)营造岛城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当地群众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内生动力。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放宽线下促销,合理解决生活物资进岛的运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