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5 09:23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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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公告(2022年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嵊泗县司法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嵊泗县司法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