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7 09:56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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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舟山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缴费月份计算至2021年末);
3、2021 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2021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 年末参保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20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报方式
1、免申即享: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确定返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
2、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渠道进行申请。
六、申报材料
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
2、单位证照(网上申报已共享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七、审核、公示
受理、审核。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申报的材料,对单位年末参保人数、裁员人数和裁员率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的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公示、发放。审核通过的,将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申报单位名称、年末参保人数、裁员率、返还金额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次月发放到位。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按“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单位,可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八、其他说明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3、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认定以“信用中国(浙江)”公示的黑名单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失业保险统筹地 | 经办机构 | 窗口地址 | 联系 电话 |
市本级 (定海区) | 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 | 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 2054501 2025468 |
定海区就业管理中心 | 定海区解放西路230号(原社保大楼二楼) | 2263209 | |
普陀区 | 普陀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普陀区东港海印路1055号行政服务中心C号大厅 | 6200230 3019705 |
岱山县 | 岱山县就业管理中心 | 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二楼 | 4473998 7331257 |
嵊泗县 |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 | 嵊泗县菜园镇农贸市场4楼9号窗口 | 5088695 |
特此通告
附件: 稳岗返还申请表.docx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