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泗县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6 号)、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舟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舟人社发〔2022〕28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嵊泗县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29至2022年9月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9日前反馈至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徐江浩,电话(传真):0580-5084611。
电子邮箱:283399975@qq.com;
地址: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 劳动关系科)。
附件:嵊泗县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细则2.pdf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