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531/2021-2860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531/2021-2860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1-12-13

  • 文号:

    嵊教〔2021〕143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0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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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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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背景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我县不断扩大教育设施建设,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随着教育基建项目规模不断增大,相应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也不断凸显,学校“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尤为突出,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完善和建立更为科学、有效的基本建设内控管理机制,紧盯基本建设关键问题,进一步理顺事权、责权关系,建立健全基建领域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以规范的制度约束人、以明确的流程约束事,使学校基建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是当前新形势下教育稳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此,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提升纪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清廉学校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制订过程

《意见》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2021]驻宣组纪建字1号)为政策依据,结合《嵊泗县学校(单位)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嵊泗县教育系统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总结分析基建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制订。《意见》由嵊泗县教育局起草,主要分为前期论证、意见行文等二个阶段,前期开展了问题梳理、政策研究、关键环节剖析等相关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多次论证“意见”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后制定,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由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第二部分是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分类招投标管理机制,规范招投标流程,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

第三部分是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强调工程施工管理规程,明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及任务。

第四部分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后期工作管理,明确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决算、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强调工程款项支付方式,规范工程款支付凭证附件。

第六部分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重申“三重一大”制度,健全项目资料备案制度。

解读人:财基科邵斌     联系电话:0580-508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