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1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01 | 嵊房他证菜字第01694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922100004GB00074F00010036 | 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80号 | |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