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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安局

公开电话:0580-5184016

机构地址:嵊泗县菜园镇菜圃路94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2:30-17:30)

其他单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局的指示;收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组织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本县反恐怖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组织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组织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犯罪侦查。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处突防暴工作;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六)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及保安队伍管理;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辅警、防控队伍的管理。

(七)依法管理本县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九)组织实施对来嵊泗境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警卫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教育训练、警衔晋升、公安宣传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收容教育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四)领导全县边海防治安管理;监督消防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领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