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2020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嵊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决策、执行、服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更新频率规定,对各栏目包括部门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按要求及时更新。加强嵊泗分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扩大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的受众面。2020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工作动态23条、通知公告13条,环保督察专栏信息17条,项目公示与审批与验收信息30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条,行政强制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政务公开指南及年报信息2条,机构概况等信息3条。在嵊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中公开信息160条(含转发)。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监管执法、法律法规等信息,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建设项目环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1)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嵊泗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栏公开了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公示受理情况、发布拟审查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3)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企业信用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政策法规解读。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域政策解读,做到文件和解读高度关联,便于企业和社会公众更好更快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开放,统筹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六五环境日、生态文明月、环境教育、环保设施开放等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环境监管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并转载监督执法有关措施、帮扶指导等相关信息,转载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通过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企业环保咨询日”等形式,与企业加强面对面互动交流,对重点行业、重大工程企业进行把脉问诊,为基层、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问题解决方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化细化“三服务”,全力支持服务“六稳”“六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9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5

6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06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敏感度不足,存在重点工作或重要政策解读不够及时的问题;二是在信息载体上报内容上创新不够,政策解读往往依靠转载部里或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很少融入嵊泗实际;三是公开网站建设如微信、微博维护力度不够,公众参与热情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2021年嵊泗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加强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增加信息发布频次;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新媒体工作力度,完善政策解读模式,推进新形势下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