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2021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生态环境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数字化水平,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嵊泗分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扩大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保密审查和规范性审查。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审核政务信息公开流程。2021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66条,其中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11条,环保督察专栏信息5条,规划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公开指南及年报信息1条,重点公开事项1条,计划总结2条。在嵊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中公开信息436条(含转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产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加强重大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文件,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定期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环保督察专栏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环境审批信息公开等重点环境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相关诉求。

(五)强化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还不够及时到位,公众参与热情还不够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深度广度还有差距,缺少创新的信息公开方法和方式;三是通过数字化建设推动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共享的水平还不高,四是通过网站联系群众在线办事和在线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数字化信息转型,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确保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确保有关重大政策适时充分解读;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梳理公众舆情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