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19年度嵊泗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嵊泗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及时、全面、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12月31日,按照规定在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网上主动公开信息87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法规文件1条、计划总结1条、工作动态75条、财政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30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利用新媒体解读政策等方面有待加强;三是群众参与面小,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还不够高。

(二)改进举措: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进一步广泛宣传,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障群众能及时了解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