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多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截止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93条,其中动态信息29条、项目审批文件公布180个、信访受理答复2条、财务信息2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了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信息员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局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修订《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把信息工作纳入科室、个人考核体系中,提高科室和个人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信息审批工作制度,明确申报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嵊泗网等多个公示平台对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动态信息、计划总结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并实施监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行项目审批文件公开。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运行,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截至目前项目赋码180个。二是积极处理答复来信来访。安排专人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2起。三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工作。定期对外发布我县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四是主动做好财务公示公开。认真落实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在政府网公布部门年度预算及决算,发布财务公开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1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处理到位,并进行了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0 | 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270189.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但因为是兼职的,当工作较多时,会存在更新不及时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让各科室也都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协同合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