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多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截止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共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70条,其中动态信息15条、项目审批文件公布141个、信访受理答复2条、财务信息2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编辑、审核、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双重审查,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持续执行《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把信息工作纳入科室、个人考核体系中,提高科室和个人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信息审批工作制度,明确申报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嵊泗网等多个公示平台对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动态信息、计划总结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并实施监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行项目审批文件公开。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运行,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截至目前项目赋码113个。二是积极处理答复来信来访。安排专人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2起。三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工作。定期对外发布我县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四是主动做好财务公示公开。认真落实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在政府网公布部门年度预算及决算,发布财务公开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以往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公开范围和内容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深植。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图片形式较少。三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上上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