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嵊泗县住建局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嵊泗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住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和诚信度,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全年,我局通过嵊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文件、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财政信息等工作计划、动态共计255件,其中法规文件1条,业务动态13条,党建动态15条,公共租赁12条,招投标2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2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 | 125 | 1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4 | 47 | 2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6279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公开渠道有待增加。2021年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工作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