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嵊泗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住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和诚信度,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县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全年,我局通过嵊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文件、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财政信息等工作计划、动态共计281件,其中业务动态29条,党建动态14条,公共租赁81条,招投标1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1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投诉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由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应公开都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是否达到服务群众的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公开渠道有待增加。下一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思想意识,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三是逐步完善政策解读公开这些方面的内容,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重要政策解读的范围和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