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2016年,嵊泗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立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构建有重点、多角度、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基本工作情况

在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16年,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着力从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强化,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同时,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小飞任组长,班子成员杨伟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领导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向领导小组成员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并负责督办落实,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处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对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前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嵊泗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嵊泗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嵊泗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嵊泗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和迅速、及时、规范。

(四)主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16年,我局加大力度、创新方式,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舆论反响积极正面。充分发挥“浙江嵊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公开审计部门预决算情况及年度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充分利用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网、浙江省审计厅网站、浙江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舟山市审计局网站、县级各类网站平台等载体,实现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审计信息134条,其中:通过《中国审计报》纸质媒体发布审计信息1条,通过浙江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发布审计信息3条,通过中国审计网、浙江省审计厅网站、舟山市审计局网站和县级各类网站等网络载体发布审计信息13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2016年,我局尚未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参加网站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稿件等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情况,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投诉案,未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拓展,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审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同时,有些涉及部门单位秘密的审计信息不便公开。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群众关心的审计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年度民生工程、重大政策等重要审计信息,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制定重大政策、规划、方案时,积极主动利用政府网站等有关载体公开征询各方面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推动决策公开。同时,在确保严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前提下,主动向群众公开,有效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并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专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审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