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嵊泗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立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县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嵊泗县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嵊泗县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嵊泗县乡镇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等7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对2018年度及2019年度总计18个审计项目进行审前公告,对“县审计局‘三同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5条审计工作动态和审计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二)回应解读情况。2018年,我局尚未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参加网站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稿件等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情况,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投诉案,未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18年,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对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着力从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强化,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同时,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由局长张小飞任组长,班子成员杨伟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领导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向领导小组成员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并负责督办落实,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处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18年,我局加大力度、创新方式,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舆论反响积极正面。充分发挥“浙江嵊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公告“嵊泗县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结果,公开审计部门预决算情况及年度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实现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拓展,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审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同时,有些涉及部门单位秘密的审计信息不便公开。2018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全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积极主动利用政府网站等有关载体,在确保严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向群众公告除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乡镇决算执行审计项目外的所有审计结果,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结果的知晓度。
二是加大群众关心的审计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年度民生工程、重大政策等重要审计信息,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并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专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审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