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8年,根据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策措施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情况等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总结中数据统计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2018年,我局已取消了门户网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立“嵊泗统计”子栏目,适时、依法公开相应信息。为加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及时性,我局已将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交流的重要阵地,设立了多个板块,其中“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服务”等板块成为我局特色,其紧密结合群众需求,更好体现了我局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统计信息的服务理念,使统计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无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99452.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稳步发展,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正日益增加。回顾2018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全面实现统计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嵊泗门户网嵊泗统计栏目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