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招投标中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嵊泗县招投标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嵊泗县招投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中心政府信息,提高中心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中心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中心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坚持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三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中心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1年,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招投标信息290条,其中招投标公告148条,中标公示129条。中心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超35万次,日均访问量约97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此外中心还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信箱,投诉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和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中心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对乡镇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290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90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次)
0
公共查阅点查阅量(人次)
35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