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招投标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201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4年中心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审招办党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
(二)、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锤炼作风,中心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4年中心共制定和完善了各类招投标管理制度15项,通过抓制度的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了中心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了中心形象。
(三)、不断学习探索新的招投标办法,开拓招标范围,中心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拓展。
今年3月,中心顺利完成了嵊泗4#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成交金额13.92万元,该项目是全市范围内第一个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
4月,中心制定出台了《嵊泗县招投标中心定点协议产品多品牌二次询价(暂行)实施办法》。新的办法结束了以前在二次询价中只能对唯一品牌商品报价,以最低报价为成交标准的做法,实现了多品牌共同参与,形成以资金节约率作为成交标准的新的竞争机制。
9月,中心开始启用舟山市《2014—2015年度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下简称《名录》)和《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
        (四)、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进程。
为推进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进程,根据全市招投标工作会议上的提出的“统一评标专家、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模板格式、统一计算机模块”的“四统一”原则,积极和住建、农林水利、文广等单位联系,通过走访、动员、推荐,初步确定各类专家候选人27名。同时中心紧跟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步伐,根据市招投标中心电子评标室设计方案,初步确定了本中心电子评标室的场地和硬件设施的配置,为下一步电子招投标系统全面建设做好准备。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2014年,中心累计发布各类招投标信息428条,完成各类招投标项目130个,成交金额4.48亿元,节资增资2058.54万元,其中:完成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62项,成交金额3.72亿元,节约资金1861.78万元;完成政府采购59项(含二次询价),成交金额1632.0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2.76万元; 完成土地、产权交易9项,成交金额6031.29万元,增加收益44万元。
        三、下步打算。
(一)、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推进工作。
我们要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及时补缺补漏,认真查找列入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的主要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兑现整改承诺,扎实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加快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尽快实现招投标工作电子化。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建设中心明年将做好以下4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完成电子评标室场地改造及其配套硬件设备采购;二是要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研究;三是要适时组织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县内投标企业、供应商的培训;四是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电子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
(三)、上下联动,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
依据《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考核扣分标准》(以下简称《扣分标准》),加强对代理机构入场行为管理,逐步规范名录内招标代理的行为,坚决杜绝场外报名、代理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