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办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嵊泗县审招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多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截止到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共对外公开各类信息43条,其中动态信息17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了嵊泗县审招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单位信息员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把信息工作纳入科室、窗口个人考核体系中,提高科室、窗口和个人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我办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嵊泗网等多个公示平台对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动态信息、计划总结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并实施监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处理答复来信来访。安排专人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及时处理关于 等来信来访  起。 

二是主动做好财务公示公开。认真落实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在政府网公布部门年度预算及决算,发布财务公开信息 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1120181231日,我办未收到任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1120181231日,我办未发生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愿望还有差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在信息收集、报送上不主动、不积极;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挖掘;三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强化。因此,2018年,我办将加强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工作认识。组织召开各业务科室、窗口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地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信息、领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我办工作运行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落实。

二是充实拓宽渠道,清理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解政府信息的平台以及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是推进互动交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继续落实专人负责、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县信息中心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网上信息办事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增强群众满意度,开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