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嵊泗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嵊泗县安监局,邮编:202450,电话:0580-5083021,电子邮箱:ssaqjg@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4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责任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高效。局机关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向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时上报我局工作动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畅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二)完善机制,依法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通过进一步完善《嵊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审批程序等内容。同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对执法情况、机构建设情况、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等五大类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一是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二是通过省、市、县安全生产网络,舟山安全生产刊物等公开嵊泗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安全规范化建设、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截至目前,被省、市安全生产网站,省、市安全生产简报,舟山安全生产等杂志采用各类信息共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4年,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政府权力清单129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许可等安全生产信息122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包括工作动态、各类会议等。
3.其他情况。如概况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2. 安全生产网站。通过安全生产网站第一时间公开工作动态、各类会议等。
3.公开栏。以 “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制作宣传图板、安全宣传图册、安全宣传标语。
4.其他媒体。通过省、市安全生产网站,舟山安全生产刊物等公开嵊泗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安全规范化建设、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三、政策措施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程序与本局业务特点相结合上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将把安全监管服务、支持、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公开的重点事项,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监督、支持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