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嵊泗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嵊泗县安监局,邮编:202450,电话:0580-5083021,电子邮箱:ssaqjg@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的流程,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6年累计主动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行政许可、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信息101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宣传教育培训通知等信息。
2.工作动态。包括安委会工作、本局工作以及基层乡镇安监站工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2. 安全生产网站。通过安全生产网站第一时间公开工作动态、各类会议等。
3.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最新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布安全生产重要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累计主动发布政务微博微信8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职业健康知识宣贯、政策相关解读等。
4.公开栏。以 “安全生产月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载体,制作宣传图板、安全宣传图册、安全宣传标语。
5.其他媒体。通过省、市安全生产网站,舟山安全生产刊物等公开嵊泗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安全规范化建设、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度无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目前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主要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与社会的互动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监督、支持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