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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嵊泗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负责人: 夏文跃
       联系电话:   5083698
       电子邮箱: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国土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

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行政执法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

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定级、登记

、发证等工作。

    (5)培育土地市场,负责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工作。承担报市

、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6)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做好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工作。

    (7)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

    (8)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

;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

    (9)依法征收国家和省、市、县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

    (10)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土地测绘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系统内干部的考察、任免及招工、人员安置、调配、人事关系接转;负

责各类人事、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手续办理;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定、

晋升聘用和日常管理,协调系统内老干部工作。具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奖惩工作。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国土资源信息管理和文秘工作,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交办的有关讲话

材料;负责局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文件,报刊收发、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内部日常行政管理、来人接待、车辆安排、会务保障、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及使用管理;负责

计划生育、值班、保卫、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陈国光 联系电话 0580-5084006

    土地利用科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管理;

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指导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并对土地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备案;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有关工

作。

    联系人:丁伟昌 联系电话: 0580-5086979

    地籍科

    统一管理城镇地政地籍工作;指导、组织各镇开展土地调查、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

、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县城、镇地籍调查、变更调查、登记发证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工作;负

责组织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测绘管理政策措施并进行执法检查监督;组

织和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及其他县级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

核、测绘任务登记以及测绘市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组织实施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社会化服务;负责本县各种地图编制、校印、出版的核准和密级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负责对

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

    联系人:方贤钢 联系电话: 0580-5086981

    规划耕保科

    承办全县城乡农用地转用、征用的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拟定、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

地开发措施、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措施、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

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监察。 组织研究拟定全县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

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草、编制、审核和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 .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580-5088690

    地质矿产科

    依法进行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延续、变更、注销、年检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核;依法进行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组织监测

、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参与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参与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

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 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地质灾害勘

查专项基金;参与审批开办矿山的立项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的审核;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

权招投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经营活动;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

    联系人: 刘昌维 联系电话:0580-5082274

    洋山中心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乡镇法律、法规和土地国情、

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本辖区乡镇土地登记、发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土地统计、调查、确权工作;调查处

理土地权属纠纷,定期进行动态巡查,加强土地执法,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指导并参与辖区小城镇改造中的土地资

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搞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及矿业权市场

化运作等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昌维 联系电话 0580-508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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