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信息
     
 
       机构名称:  海洋与渔业局
       单位负责人: 徐 明
       联系电话:   0580-5082268
       电子邮箱: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提出具体实

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县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海洋

开发和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海洋功能区域,海洋利用规划及科技进步措施。

   (二)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市授权范围的海域使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制度和海

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督海洋、海岛、海岸带等重大

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

   (三)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会同

有关部门制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书: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四)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监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休渔期制度;依法行使海洋监察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通信监督和渔船管理工作;组织调处渔业海事纠

纷;会同有关部门对渔船建造企业进行资质认可;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五)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流通和远洋渔业的开发;

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产业化工作。

   (六)负责全县渔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休闲渔业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鱼”战略,组织科技攻关项目及科研成果

的示范、推广。

   (八)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干部、渔民、船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试发证。

   (九)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渔村村级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全县海洋与渔

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海洋与渔业的外经外事工作,开展国际渔业合作,组织渔业技术劳力输出、技术交流与

合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府法规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督办、档案、保密、提案答复工作;负责

行政事务、后勤

    服务及财产管理工作;指导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局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党务、群团信访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普法教育和执法人员培

训工作;指导督促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海洋和渔业的行政复议、听证,承担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海洋与

渔业的宣传工作。

    海洋综合管理科

    制订并实施全县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计划;贯彻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协调

全县海洋、海岸带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审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带、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书;负责所辖海域内的海底电缆、管道勘察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设置及海矿、海砂开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

兴海”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海域内海洋环境污染监视、监察管理,对本县重大的海洋环境问题组织调查研究

,制订预防和管理措施,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渔业资源增殖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的有

关事宜;负责全县海洋统计、海洋信息预报和信息资料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海洋环境质量评价;负责海洋

公益服务系统。

    海洋捕捞科

    编制并实施全县海洋捕捞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海洋捕捞工作;引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工作;

参与渔业资源的保护;参与指导休闲渔业;引导渔民开发和利用新渔场、新资源、新品种;提供和服务渔业生产信

息、市场信息和气象信息;负责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推广先进捕捞生产技术和助渔导航仪器设备;负责全

渔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和网络的管理;负责渔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水产养殖科

    编制并实施全县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水产养殖工作;引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工作;协

调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海水养殖病害防治、典型示范和苗种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养

殖适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攻关。

    计划财务科

    负责提出全县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负责海洋与渔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计划与管理,负责全县渔港的规划

、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政策调研工作;参与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全县渔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

度计划;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的统计工作和财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渔村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渔业经管员队伍

、网络建设和全县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渔业发展基金管理;参与水产品加

工行业管理。

   【下属机构职责】

    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负责全县 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站(安全监控中心)开展业务工作;

  3、制定并实施全县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与计划,负责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许可管理及防疫

检疫工作;

  4、负责实施渔业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和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证制度;负责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区、禁渔区、禁

渔期、休渔期制度;

    5、负责征收和管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无线电管理费、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和渔港费等有关规费;

6、指导渔业船员培训,负责实施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

  8、负责渔船水上交通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海事与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

  9、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航标管理,发布渔业航行警告和通告,参与渔港建设规划论证。

  负责人:王伟平 联系电话0580-5081611

    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

规章,依法履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能;

  2、组织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水域的执法检查,负责本县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海洋倾废、渔业资源和珍稀频危水

生野生动物及重要水生植物资源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渔政、渔港、渔船、水产养殖、水产种类及水源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渔业无线电通信及渔船修造业的

监督检查;

  4、保护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依法调查处理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污染案件;

  5、负责渔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配合参与渔船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组织

开展海上抢险救灾工作;

  6、参与监督检查对外渔业协定的执行,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渔业涉外案件工作;

  负责人:苏尚荣 联系电话:0580-5081423

    县渔业船舶检验站

    1、贯彻执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法规、有关国际公约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检验和安全设备的配备工作;

    3、 对辖区认可的渔船修造企业、渔用气胀救生筏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人:毛国明 联系电话:0580-5086570

    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1、参与全县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组织渔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

  3、负责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技110),承担渔业技术人员和渔民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
  4、组织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测报和综合防治;

  5、对水产养殖行为和投入品(渔药、饲料等)使用进行指导、跟踪,对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

  6、 指导乡镇技术员、养殖技术员开展业务工作。

    负责人:王家齐 联系电话:0580-5086585

    县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

    1、宣传党在渔区的方针政策,及时掌握渔业改革动向及渔业经济总体运行态势,制定渔业总体发展规划;

  2、统计全市海洋和渔业经济报表、渔村收益分配年报并汇总上报,检查督促有关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3、 指导乡镇经管员开展业务工作。

    负责人:龚惠芬 联系电话:0580-5081424

    县渔港管理办公室

    1、负责嵊泗中心渔港及配套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和管理,维护渔港秩序,保障进出港船舶的安全。

    2、协助做好全县渔港建设规划和具体工程建设任务。

    负责人:王信平 联系电话:0580-5081225

    县人工鱼礁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人工鱼礁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其配套的资源增殖、监护工作。

    负责人:林良伟 联系电话:0580-508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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