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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嵊泗县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
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拟定全县交通行业的行政规章;根据市、县的总体布局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港口)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质量
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并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军事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
的调控;负责辖区内水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乡镇政府管好乡镇渡口及乡镇船舶的运输安全工作;
负责全县水陆运输企业的开业审批、公路班线的审批和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负责水路(
港口)、公路交通规费的稽征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
钟浩潮
联系电话:5081709
1、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负责拟定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大事记的汇总工作。
2、负责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的审核以及局机关各种文书的收发、运转、管理和文印工作。
3、负责局机关退休老干部的管理。
4、负责全局性会议的通知和会务安排工作。
5、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文书档案工作。
6、负责局机关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工作。
7、负责局机关财产及办公生活设施、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车辆调配与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并督促实施。
9、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的重要接待工作,协调好内、外关系。
11、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
陆 瑛 联系电话:
5081405
1、组织局、港(航)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2、具体负责编制港(航)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设立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认真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的复核、记帐、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5、按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保管和归档工作。
6、定期检查、分析事业规费收缴及经费支出的计划情况,并与有关科室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争取完成上级
交给的工作任务。
7、对上级机关和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来本单位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
实反映情况。
8、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
财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工程科
负责人:
何琪明 联系电话:
5083579
1、负责编制全县交通港口、航道、码头、渡埠等水运设施和公路、桥梁、隧道、站场等陆运设施的近远期规
划。负责实施或委托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和近期预备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的测量、钻探、设计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提
供依据,完成计划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上报审批工作。
2、负责实施或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水运设施和陆运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包括委托项目设计、
组织设计阶段会审,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3、负责实施或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全县所有交通设施(包括候船室、仓库、站房、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的管
理和维修编制大中修项目预算和决算,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和审核小修项目的决算。
4、负责对全县水运、公路等交通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在全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5、会同港政部门管理沿海岸线及港区内建设,临、跨、拦航道建筑物,航道范围内施工作业、通航水域施工
停航等许可范围的审批、审核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整顿建筑市场,禁止无证设计和无证单位参加主要工程施工。搞好定额管理,严格审
核预决算,杜绝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法制科(综合办、交战办)科
负责人:
姚行耀
联系电话:
5087781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陆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规章。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或负责组织有关水陆运输管理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审核工作。
4、负责全局水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局属各执法单位(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对违反水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反案件的查处和审核。
7、负责局对外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8、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运输安全(渡口办)科
负责人:
叶海章
联系电话:
5087781
1、负责做好局属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督促、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全县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综合管理责任书签订及交通事故统计工作。
3、负责做好全县水陆交通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实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4、负责建立各渡口基础档案、督促落实上级安全责任制。
5、负责督促指导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职工培训考核等其它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水路(服务)运输企业台帐,做好行业基础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新增船舶运力审核及船舶报停、买卖、过户办证等工作。
8、负责做好营运船舶及水运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
9、负责做好文明站、文明船的督促检查考评管理工作。
10、负责做好航查及春运期间本科分派的各项工作。
11、负责辖区管理货主船舶的“托管”管理工作。
12、负责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台帐。
13、负责做好新增车辆审核上报关。
14、负责督促陆上运管部门做好车辆报停、过户等工作。
15、切实做好渡口安全检查及排查重点渡口事故隐患工作,积极做好春运、四季、三防、国庆等节假日渡口
重点检查和防范工作。
16、认真抓好渡船更新改造工作。
1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检科
负责人:
王斌
联系电话:
5083706 1、浙江省船舶检验局嵊泗检验所是舟山市船舶检验处的签证机构,按照船舶检验处规定的分工职责,从事现
场监督检验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船舶技术监督检验的条例、规范、规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并收集、整理、上报其修改
意见或建议。
3、负责辖区内新建木质船舶和船长末满 30米(除客(渡)船、客滚船、散装危险品运输船舶)的钢质船舶
建造检验工作。
4、负责辖区内 500总吨以下沿海航区货船的营运检验工作.
5、责辖区内 200客位及以下客(渡)船,港内轮渡的营运检验.
6、辖区内 400总吨及以下沿海航区装运闪点超过60℃油船的营运检验
7、辖区内遮蔽航区、港区内工程船舶的营运检验。
8、辖区内主机总功率 735千瓦及以下沿海航区拖轮的营运检验。
9、参加上述船舶机(海)损事故的附加(公证)检验和技术鉴定。
10、搞好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船舶技术档案。
11、完成舟山市船舶检验处授权的船舶检验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港政(航道)科
负责人:
孙平宽 联系电话:
5083706
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口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
3、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资
质及劳动安全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内贸危险货物过驳、装卸(作业)申请的审批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有关《港口经营
许可》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申报的受理和审核。
5、负责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
6、协助港口行业的统计和各类规费征收工作,健全各类业务台帐。
7、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航检查大队(稽征)大队
负责人:
林敏海
联系电话:
5083706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运政、航道、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组织辖区内港口、水运市场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辖区船舶验证制度;
3、实施有效市场监管,维护水运及港口装卸、储运市场秩序;
4、负责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
5、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的建、归档工作,组织协调各港航管理检查站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健全
各类工作台帐;
6、协助督促港口企业和运输船舶防台、防汛等有关安全工作;
7、协助征收各项港航规费及辖区水运、港口行业统计上报工作;
8、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迹山港航管理检查站
单位地址:
马迹山港区 负责人:
夏宇
联系电话:
5885061
1、根据港口、航道、水路运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辖范围内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2、负责对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维护水运及港口经营市场秩序;
3、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企业及码头的安全巡查工作,协助督促港口企业和运输企业及船舶做好灾害性气候的
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港口岸线、港口锚地、航道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实施管辖范围内船舶验证制度;
6、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受理和作业现场监管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项港航规费征收工作;
8、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业务台帐、数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运、港口行业
统计上报工作;
9、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码头、运输(服务)企业及营运船舶的资质审验(或核查)工作;
10、负责本站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1、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洋山港航管理检查站
负责人:
裴波涛
联系电话:
5081793
单位地址:
洋山镇圣大路 4
1、根据港口、航道、水路运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辖范围内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2、负责对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维护水运及港口经营市场秩序;
3、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企业及码头的安全巡查工作,协助督促港口企业和运输企业及船舶做好灭害性气候的
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港口岸线、港口锚地、航道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实施管辖范围内船舶验证制度;
6、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受理和作业现场监管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项港航规费征收工作;
8、完善内部管理制定,做好各类业务台帐、数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运、港口行业
统计上报工作;
9、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码头、运输(服务)企业及营运船舶的资质审验(或核查)工作;
10、负责本站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1、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办证中心交通港航窗口
负责人:
孔良芳
联系电话:
5087567
单位地址:
嵊泗县审批办证中心
一、接待、受理交通行政审批案件;
二、初交交通行政审批材料;
三、发放交通行政批准证件。
下属单位
一、嵊泗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陆上道路运输管理(包括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辆维修、驾培管理)
负责征收全县各项公路规费(包括公路养路费、客、货附加费、运输管理费、摩托车养路费)
下设运管股( 5081752)、维管股(5087856)、稽征财务股(5088620)、办公室(5085603)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横山园 1号
二、公路管理段
(一)机构设置:
嵊泗县公路管理段以承担嵊泗县境内公路管理、养护、建设任务为主, 与嵊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一套班
子两块牌子的事业单位。 下设综合股、养护工程股、路政股(办公室)三个职能股室。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全县公路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制订计划措施。
2、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全县公路进行管理,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路容路貌。
3、严格实行养护方针,坚持“监督考核、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原则,组织对养护工程的检查、考核,确
保公路畅通。
4、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发现灾情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排险。
5、认真进行路况查定和交通量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公路统计资料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6、宣传贯彻《公路法》、《浙江省路政管理条例》及地方性路政法规和规章。
7、管理和保护好公路,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规的行为,保
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害。
8、严格控制公路及规划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物、构造物、管线等设施建设,负责公路行政许可项目审
批工作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9、保持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的位置正确、齐全无损和颜色鲜明,定期油漆,及时维修更
换。
10、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三)领导介绍及分工
徐 平:支部书记、段长兼路政大队大队长,主持支部和段内全面工作,主管计划、财务、人事。
王虎龙:协助段长工作。
张银雪:副段长兼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协助段长做好路政管理工作,分管路政股。
赵海明:副段长兼养护工程股股长,协助段长做好公路养护、工程建设,主持养护工程股日常工作。
徐荷菊: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工作、退休职工管理。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 25号。
联系电话: 0580—5089627
传真电话: 0580—5089627
邮编: 202450
三、兴盛公路养护工程公司
(一)机构设置
嵊泗县兴盛公路养护工程公司以承担嵊泗县内本岛公路小修工程、养护及大中修建设为主。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本岛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建设工作,制定计划措施。
2、严格实行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坚持“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保持公路标志、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的齐全无损和颜色鲜明,定期油漆及时维护。
(三)领导介绍及分工
郑晓东:支部书记、养护公司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高国定:养护科负责人,协助经理做好小修保养工程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嵊泗县基湖村金沙路 1号
联系电话: 0580—5586669
传真电话: 0580—5586669
邮编: 202450
四、嵊泗客运总站
主要职能: 嵊泗客运总站是嵊泗县交通局下属的一家负责海上水路客运代理、港口服务管理的公用事业型国
有企业。
机构设置: 内设安全业务部、办公室、财务部,下设李柱山分站、菜园分站、嵊山分站、枸杞分站、大洋分
站、嵊客旅行社。
负责人: 总站长兼党支部书记王志军,副总站长张青岳、刘贤海。
联系电话: 50780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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