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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编制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二)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
革方案;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办理以县政府名
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县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
(四)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赋码。
(五)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才流动、人才县场管理的政策制订及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
管理指导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承担人事争议仲裁;负责转业
军官接收安置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
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
县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鉴定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八)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则;组织实施企业
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九)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资
基金管理。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
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的实施工作;负责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组织实
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做好有关公民出入境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管理工作。
(十一)制订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订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二)管理本局所属事业单位。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
刘岳标
联系电话:
5081581
负责全县的调配、录用、招聘及干部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机关公务
员制度及事业单位的综合配套改革和聘用合同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与人事仲裁工
作;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制订全县人才规划;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大中专毕业生人事
代理和人才交流工作。
编制科
联系人:林群
联系电话:5084089
负责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撤并、更名及编制核定、职能
调整、机构性质确定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负责县编委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劳动关系监察科
联系人:梁仁根
联系电话:
5084611
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拟定,并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负责对乡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指导和培
训考核工作。具体接受劳动者的举报和投诉。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的书面审查并建立信用档案。对
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
全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及审理。
职称培训科
联系人:周兰静
联系电话:
5085214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
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
工资福利科
联系人:李雪芬
联系电话:
5082610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津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机关事企业单位工
作人员工龄计算及保险福利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机关事企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
发工资的审核;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
位、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承办县工改办日常工作。
社保科
联系人:金壹
联系电话:5082629
负责调整城镇职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单位职工的劳动签定;承担县社
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就业处
联系人:马殿雄
联系电话:5081811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办法;编制
全县城乡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负责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及规划。
3 、负责制定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失业保险扩面及基金征缴、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筹措和管理失业
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
社保中心
联系人:
应凯
联系电话:5083944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审核监督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保证各项基金及时正确拨付;承担基
本医疗费用审核、报销业务;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的审核、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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