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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县招投标中心是我县集中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的有形市
场,履行 “ 组织、管理、服务 ” 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信息;
(2)组织和配合搞好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
(3)对进中心的交易各方和其它招投标代理机构准入资格进行核验,对交易人进行登记并发放交易证;
(4)收集和发布有关招投标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和商品价格信息网;
(5)负责对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6)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维护中心的交易秩序;
(7)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代收代退招投标相关的保证金(资信金);
(8)负责办理招投标活动的亲光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9)完成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信息科
负责发布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信息;负责中心交易场地、设备和
各项配套服务的管理;参与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专家库的抽取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负责交易统计、分析及财务、档案工作;维护交易市场正常的秩序。
(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科
贯彻执行有关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对参与交易的业主进行登记
,对承包商及中介方进行资格核验,依法进行招投标交易活动;协助做好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收
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交易双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双方
执行有关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政府采购科
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收集、发布相关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协助做好政府采购专家
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受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并作出答复,协调和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组织实施政
府委托的其他采购项目。
(四)土地使用权与产权交易科
贯彻执行有关经营性国有土地和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受主管部
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经营管理机构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交易工作;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活动提供配套服务;负责交易
条件核验、交易鉴证、成交确认和交易代理等工作;依法受理国有 (集体)产权出让、受让等交易业务;依法组织实
施产权交易,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供服务,引导和推动国有存量资产合理流动,促进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及产权交易和供需信息,为交易各方
提供有关交易政策和信息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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