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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3、按有关规定负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管理。
4、依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案件,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5、承办烟草专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有关法制咨询工作。
6、按照辖区内市场卷烟消费需求,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高效规范的城乡卷烟销售网络运行,保证辖区内
卷烟市场供给。
7、有效开展资产经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 5182383)
负责日常政务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及安全保卫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管理办法和规
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的汇总、整理和分解,负责工作督办,协调部门间的工作,保证工作落实到位;负责公
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各类 综合 材料的组织起草、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后勤事务
服务、公务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本单位物品采购、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维修登记及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政工
、党务、工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督促检
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协助开 展行业内部监督管理及党 的纪检工作; 负责人员进出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落实劳
动合同的签订;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加班费、津贴的综合管理及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育培训
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督检查安全
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负责配合市局(公司)各类信息化项目在本单
位的实施、推广和应用工作,维护和保障计算机网络的使用与安全; 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科(电话: 5182381)
负责实施财务会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管理;协商、调度企业的资金运用;负责编制财务计划方案和预测完成情况,参与制定考核任务的分解工作;负责
企业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调度、监督国有资产转移、处置;负责定期组织分析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金
;负责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税管理,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金;
负责其他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及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卖监督管理科(电话: 5182310)
负责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提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 研究制定烟草
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和制度;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案件;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查处大要案,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组织、实施烟草专
卖管理证件的发放、检查和管理;负责 本辖区 烟草业务经营及烟草专卖品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向业务部
门反馈有关信息;负责烟草专卖管理派出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培训
,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负责烟草专卖行政复议、申诉、诉讼和案件审核工作;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
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业务科(电话: 5182377)
负责卷烟品牌培育及储存、养护、分拣、配送的职能部门。 负责零售客户关系管理工作,按全市统一零售客户
分类及服务标准,建立和维护本区域零售客户档案资料,负责本区域内卷烟营销方面的咨询投诉处理工作;负责采
集、传递、反馈区域零售市场信息,承办零售客户的卷烟需求预测工作, 并做好卷烟要货计划的编制上报、客户分
解及执行跟踪工作; 执行市公司的卷烟品牌培育方案,落实卷烟品牌的宣传、促销和维护工作;负责验收入库卷烟
,管理和养护库存卷烟;负责接收卷烟订单信息,生成配送单据,组织配货;制定送货计划,编排送货线路,组织
送货;负责结算、收回非电子结算客户的卷烟货款;负责管理卷烟等实物的账务;负责本部门人员、车辆、货物、
货款等安全工作;完成单位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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